从本章开始听在空旷的田野中,躺着一具无衣女尸。一位当地村民出来上厕所时,在月光中看到了这具显眼的女尸,并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报案,案件拉开帷幕。
林木:具体什么情况?[林木:第一刑警大队侦查组组长,吴茂市人,大队中的青年才俊,27岁,身高181]
刘喜:死者年龄为5岁,死亡时间超过12小时,体内器官全部缺失,身体没有伤痕,初步断定为器官离体后失血过多而亡。死者身份正在查询。[刘喜:第一刑警大队法医,吴茂市人,36岁]
张云涛:头儿,报案人是当地的一个村民,他说昨晚来这儿上厕所的时候发现的,当时就报案了。而且报案人说在村里没见过这小孩,看来这孩子不是本地人家的。[张云涛:第一刑警大队侦查组成员,明繁市人,28岁,身高183]
林木:报案人怎么样?
张云涛:看起来是没有嫌疑,是个老实人,应该是第一次遇上这事,吓破胆了。
林木:涛儿,你觉得作案动机是什么?
张云涛:我觉得这案子很明显,小孩子,器官缺失,又没有殴打后的伤痕和性侵痕迹,应该是器官贩卖组织做的。但有一点奇怪的是,刘老头说器官只摘除了一部分,其他表面器官均完好无损。那要摘除为什么不摘干净呢?那些没摘除的器官留着做什么?
林木:对,这些未被摘除的器官是好的,如果是器官贩卖组织,就不会留下这些有用器官,并抛尸野外,还是如此明显的地方。
张云涛:那是故意想让我们发现?要真是这样,那也太嚣张了吧?
刘喜:林队,这个女孩是个黑户,没上户口,查不到。
林木:先将尸体带回去做进一步调查。把死者照片发布出去,等人认领。
第三天:
警员:林队,有人来认领了。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,独自来的。
林木:带到休息室,我马上去。
休息室:
林木:赵女士,你说您的孩子被您丈夫杀害了?
赵玉芳:是的,是,警察同志。都怪我,如果我能提早察觉,他就不会有机会带走我女儿了,我女儿……她也不会遇害了。他真是狠啊!我的女儿……
林木:节哀顺。您的女儿已经遇害,为了尽快查明凶手,您能描述一下您与您丈夫和女儿的事儿吗?
赵玉芳:当然了!说出来也不怕您笑话,我学历不高,初中没毕业就只身一人去外面打工。手里有了点钱后,便听朋友介绍去了国外。因为没文化,结了几次婚都离了。好不容易碰上了我丈夫张俊浩,我以为一辈子都能这样度过,而且我们还有了小宝。小宝是他唯一的女儿,但他为了钱,竟然不顾作为一名父亲、一个医生的职责,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手。我是无意中发现他倒卖器官的事,在他的书房里,我还看到了我女儿的照片,器官部位都画了圈。我害怕极了,想带我女儿走,可他早就先我一步把小宝带走了。我那可怜的娃呀!
林木:赵女士,您知道他为什么要回到国内去杀害小宝,而不是直接在国外动手?
赵玉芳:我……我也不知道,他就是个疯子。
林木:那您为什么不给小宝上户口?
赵玉芳:张俊浩不给上。他说那段时间忙,没时间,慢慢就忘了。想着想着等回国后再上户口。
林木听到这话,问道:您原本就计划回国?
赵玉芳:……对,想回来玩两天,顺便把小宝户口上了。
林木:好。您要看您女儿吗?我叫小辛带您去。
办公室:
林木:涛儿,你看赵玉芳怪不怪?
张云涛:怪漂亮的?
林木:那你跟他处去?
张云涛:算了算了。头儿,我开玩笑的。她没什么反常的呀?就一个母亲该有的反应。要不然,就是她演的太好,那就太可怕了。
林木:走,再去案发现场看看。
小辛:林队林队,找到了,找到了。
张云涛:大哥,说重点行不行啊!你知不知道这样会急死人的。
小辛:对不起,涛哥。是第一案发现场找到了。
林木:地址发给我。涛儿,走!
张云涛:好嘞!
小辛:林队,等等,我话还没说完呢。
第一案发现场:
警员:林队好,涛哥好。
林木:嗯。
走进大门,林木直冲里间,张云涛紧随其后。
林木:怎么样?我什么新发现啊我艹!
张云涛冷不丁的装上了林木后背。
张云涛:头儿,怎么不走了?
说着探出了脑袋。
张云涛:我艹你……这,嗯,今天天气真好啊,草真绿,天真蓝。
林木:李方维你他妈傻逼,把尸体摆门口想吓死你大爷!
李方维:谁知道你来的那么快尸体还没来得及移位呢。还有,不许说脏话,有损我们刑警大队的形象。[李方维:第一刑警大队队长,英俊优雅,28岁,身高186]
李方维看林木那气得要死的模样,哄到:
乖,别气了,快跟个小海豚一样了,晚上请你吃大餐。
林木:乖你大爷,说话算话啊李方维。
李方维:说话算话。
说完便开始给他们介绍情况。
李方维:这间仓库就是第一案发现场,你们刚才看到的尸体正是死者的父亲——张俊浩。
张云涛:张俊浩死了?
林木: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。怎么死的?
张云涛默默做了个闭嘴的动作,示意自己不说话了。
李方维:自杀,服毒死的,有遗书,我给你拿。
李方维从桌上拿起一张信纸递给林木。信上只有简单的一行字:
人是我杀的。
我后悔了。
李方维看林木一直盯着这行字,问道:
看出什么了吗?
林木:嗯,你看。
李方维随着林木手指的方向看去,是“后悔”二字。
李方维:有什么不对的地方。
林木:你没发现?
李方维:发现什么?
林木:他的字写得挺好看的,我还以为医生的字都是鬼画符呢。
林木说完,抬头发现李方维和张云涛在看着他沉默,并且他深刻的从他们眼中看到了无语二字。
林木:都看我干嘛,我脸上又没字。
李方维:你挺好看的。
林木:行了,逗你们的,我刚才在干别的呢。
李方维:干什么?
林木:发呆啊!就那一行字你指望我看出什么来?给你看出个花,看出个草?
李方维彻底无语了,但他也不敢凶林木,只说:你开心就好。
林木:其实问题在这儿。
林木指着“后悔”二字说:
看出什么没有?
李方维:你手挺漂亮?
林木:有完没完了。
李方维:我错了。
林木:张俊浩在信中说他后悔了,但他没说他后悔什么了。如果和前一句相连起来就是他后悔杀了小宝。但这两句话为什么要分两行去写?他没点名他后悔什么,而答案就在他心里。
说完林木用手指向了尸体。
李方维:有没有可能是张俊浩平时的习惯?
林木: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。
林木:他身上查过没有?
李方维:还没有,法医还没到。
话音刚落,刘喜便提着箱子走了进来。三人起身为法医腾开地方。
刘喜戴上手套,开始工作。
很快,刘喜便在张俊浩手上发现了两枚戒指。刘喜摘下来递给了林木。林木翻看着戒指,里面刻着“Z-Z”,再看另一个则是“Z-B-Z”。
林木:这可是个宝贝。
李方维:这是他们的名字首字母?
林木:对,Z是张,B是小宝,另一个Z是赵。这个戒指是婚戒。一个要自杀的男人,还把婚戒带在手上,你说他是为了钱?更何况他如果对钱那么渴望,就不会自杀了。哎,对了,这里发现了小宝的器官没有?
李方维:没有。
林木:行,就这吧,线索也找的差不多了。我和涛儿就先走了,晚上的大餐别忘了。
李方维:记着呢,晚上见。
林木:回见。
夜晚降临,在刑警大队办公室里,李方维来到一个警员面前:
小秦,问你个事儿,有过期的泡面没有?刚过期的,我出一百买。
说完,从兜里拿出一百块来。小秦看着那红艳艳的钞票,无比震惊。
李方维:没有吗?那算了。
小秦:有!有!我这有,红烧的行吗?
李方维:行,钱给你了。别往外说,保密。
小秦:明白,李队。我的嘴是最严的,您放心吧。
李方维回到办公桌,先将两桶泡面泡开,后将买的红烧肉放在没过期的那桶中,埋在了面下。随后又弄了两个蛋,一桶一个。完事后就端着面找林木去兑现诺言了。
李方维来到办公室外,见门没关,喊了声就进去了。看到林木和张云涛还在研究那个案子,便对林木说:
别研究了,先把饭吃了。
林木看着李方维手中陪伴自己多个日夜的老伙计,挑眉道:
这就是你说的大餐?我说李队,作为一个刑警大队队长,管着多少警员,工资都不知道是我们这小破组的几倍了,也不舍得花借钱给你兄弟改善伙食?
李方维:那到周末我请你吃真正的大餐,行吧?
林木:这还差不多。拿来吧,我将就将就,快饿死了。
林木刚接过面桶,就听到李方维又开始唠叨:别老饿肚子,这样对胃不好。
林木摆摆手:知道啦。
林木瞥了李方维手中的面桶一眼:
你还说我呢,你的饭呢?
在场三个人,林木自然把那桶面归给了张云涛。
李方维面不改色:我忘了云涛了。
林木:涛儿,你吃什么?
张云涛比了个手势,指了指门,示意自己去外面吃。
林木:你哑巴了,一天也不见你说话。以前不是叽叽喳喳的吗?今天怎么了,改姓了?
张云涛真是欲哭无泪。
李方维:你今天上午让他闭嘴。
林木满脸疑问,突然想到他好像确实是说过这么一句。
林木:涛儿,这么老实会被欺负的。行了,你快去吃饭吧。
张云涛急忙离开房间。在关门时看到李方维对他微笑了一下,瞬间打了个激灵,并且信自己是饿出幻觉了。于是砰的一声关上了门,飞快的走了。
飞卢小说网声明
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,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,涉黑(暴力、血腥)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,如发现违规作品,请向本站投诉。
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,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,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,请向本站投诉。
投诉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一经核实,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。